壹网壹创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公司股东张帆被采取监管措施
日期:2025-06-24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 浏览次数:179
6月23日晚间,杭州壹网壹创300792)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792.SZ)发布公告披露,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张帆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22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张帆,系持有公司1749.3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3831%)的5%以上股东,于2025年1月14日减持股份,当日持股比例触及1%整数倍,未及时披露股份变动情况,迟至2025年4月7日披露相关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十三条第三款、《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张帆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指出,公司股东于2024年12月12日披露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5年1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员发布【2025】1 号公告——《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2025年1月14日,股东减持触及1%整数倍未及时披露股份变动情况,迟至2025年4月7日披露相关情况,主要系股东对于减持预披露至减持完成期间发生的规则变化未能理解到位所致。除上述原因外,股东不存在其他主观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