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警民携手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苍鹰
日期:2023-04-10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 浏览次数:179
保康县山林资源丰富,气候适宜,大量野生动物在此繁衍生息。4月6日,湖北省保康县歇马派出所民警携手热心群众,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苍鹰,并将其放生。
4月6日7时许,保康县公安局歇马派出所接到歇马镇河东村村民杨先生报警称,有一只鹰撞在自家玻璃窗户上,好像被撞晕了,请求民警协助救治。
接警后,民警立即将疑似鹰的飞禽带回派出所并与当地林业部门取得联系。经林业部门专业人员辨认,这只野鸟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苍鹰的幼鸟。通过现场仔细检查,苍鹰黑褐色羽毛,体长20余厘米,躯体无外伤,怀疑是在飞行捕食时误撞上玻璃,导致短暂性失去飞行能力。
“善待野生动物,敬畏自然、尊重生命,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必然要求。”保康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近年来不断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野生动物赖以生存的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广大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明显增强,当地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步。
民警将苍鹰幼鸟投食喂养后,带到附近山林放生。民警呼吁,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如遇到受伤、被困的野生动物,不要自行救助、投喂、放生,要第一时间向森林警察大队或林业部门报告,以保护野生动物的安全及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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