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谎称能代办公租房诈骗8人!
日期:2023-11-24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 浏览次数:179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闫啸天 通讯员朱戈报道)花钱找人就能申请公租房?千万别相信!凡是自称有渠道、有关系可以代办公租房的,都是诈骗!
艾某曾在社区工作,负责公租房申请登记工作,熟悉工作流程,在辞职后,她觉得从中找到了生财之道。
努女士经人介绍认识了艾某,艾某称目前有一批公租房可以申请,流程快,通过率高,只要提供相关材料,就能办理。并承诺在约定的期限内交房,如未办理成功,将无条件全额退款。
8月8日,努女士与其他有申请需求的人商量了一番,认为有认识的人好办事,申请流程会快一点。随后,努女士便开始与艾某商讨办事费用,着手准备申请的相关材料,并于8月18日,与另外两名申请人交给艾某共计4万余元“办事费”,随后就是漫长的等待。对方回复开始还回复正在申请、资料正在审核,后来就是不接电线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天山区分局接到努女士报警。刑侦大队西河街中队民警立即开展侦查工作。通过侦查,于11月9日,将嫌疑人艾某依法传唤接受调查。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艾某对诈骗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艾某于8月8日至8月18日期间,以可以办理公租房为由,还诈骗5人。
据艾某交代,她对外称认识某局领导,可以帮人办理价格优廉的公租房,且条件简单,即使名下有房有车,只要提供身份证等相关材料,交钱就能办理。截至案发时,艾某共收受8名受害人共计16万余元的办事钱款。在收到办事费后,未用于办理公租房事宜,将所得的钱款均用于个人消费及偿还欠款,已挥霍殆尽。
犯罪嫌疑人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事实真相,骗取他人财物,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涉嫌诈骗罪。现艾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