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刊宪条例草案建议废除“总督”等过时提述
中新社香港5月10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10日将《2024年成文法(杂项规定)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草案”)刊宪,该条例草案建议废除或取代“女皇陛下”“总督”等过时提述。
根据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提交立法会的资料文件,是次修订会对一些不切合香港特区宪制地位的提述,在多条条例中作出简单直接的适应化修改,并以综合方式废除若干条例中的过时条文。
条例草案内的建议修订大致可分为两组,一组是不含法律适应化元素的修改,大多是轻微、技术性和无争议性的修订;另一组是含有法律适应化元素的修改。
法律适应化修改是指识别和修订1997年7月1日前在港生效的成文法汇编中的某些条文或提述,使之符合香港基本法及切合香港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的地位,以适当反映政策原意。
大部分建议修订均属术语或技术性质,包括以“中央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根据基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取代“女皇陛下、其世袭继承人或继位人”,以“行政长官”取代“总督”,以“立法会”取代“立法局”,以及按使用时的文意修改或废除不相容的术语和提述,例如“官方(英文文本内的‘Crown’)”“国务大臣”“维多利亚”“领海”等。
律政司表示,条例草案的立法建议符合香港基本法,不会影响各项被修订的条例的现有约束力,而且对经济、生产力、环境、可持续发展、财政、公务员、家庭或性别议题均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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